宁德市公积金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要准备什么和怎么做

导语 公积金提取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管理个人财务和房产投资。详见正文。

一、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办处室: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法定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3-2290267

权责清单公积金提取_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_商业贷款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

中介服务:

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邮递送达结果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备注)

1.职工已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

2.职工有宁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偿还该贷款;

3.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应与上次提取公积金记录时间间隔满一年(结清除外)。

二、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4*购房借款合同

5*还款对账单

6*提前还款凭证(部分还款、全部还款、提前还款通知单)

7*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8*异地工作证明

9*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10*委托证明

说明:1.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 2.能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电子文件共享的申报材料减免提交,需纸质存档的由窗口自行打印。 3.减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在收件时,经办事群众同意,将其身份证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电子证照库后打印生成复印件,并供后续办事使用。群众后续在办理其他事项时无需重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窗口人员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打印身份证复印件。 4.减免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由窗口人员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打印或由窗口工作人员复印。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申请冲还的贷款是否为购房贷款、与上次提取时间是否间隔满12个月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2.决定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申请冲还的贷款是否为购房贷款、与上次提取时间是否间隔满12个月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3)系统录入是否准确、完整。

3.窗口办理: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层133-138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

3交通指引:乘坐18路、20路、6路、9路公交车至市政府站下车后,往市政府大楼后侧步行200米

4.网上办理: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5.收费情况:

不收费

6.常见问题: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结清后,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是否可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

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商业银行贷款部分可以申请办理手工“逐年冲还贷”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宁德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相关信息,查看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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