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积金贷款及提前部分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导语 本文将为您提供关于公积金贷款及提前部分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指南。通过阅读本文,您将了解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同时了解到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提前部分偿还的注意事项和操作要点。
一、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办处室: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法定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3-2290267
权责清单: 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
中介服务:无
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邮递送达结果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备注):
借款人用自有资金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的。
二、申报材料
1*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贷款还款卡
说明:
1.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
2.能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电子文件共享的申报材料减免提交,需纸质存档的由窗口自行打印。
3.减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在收件时,经办事群众同意,将其身份证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电子证照库后打印生成复印件,并供后续办事使用。群众后续在办理其他事项时无需重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窗口人员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打印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申请冲还的贷款是否为购房贷款、与上次提取时间是否间隔满12个月;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2.决定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申请冲还的贷款是否为购房贷款、与上次提取时间是否间隔满12个月;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3)系统录入是否准确、完整。
3.窗口办理: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层133-138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
(3)交通指引:乘坐18路、20路、6路、9路公交车至市政府站下车后,往市政府大楼后侧步行200米。
4.网上办理: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5.收费情况:
不收费
6.常见问题: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多久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1)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2)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申请签约“逐月冲还贷”业务,冲还贷资金将于签约次月自动划入约定的还款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