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申请赴港澳地区处理其他事务须知

导语 申请香港、澳门地区处理其他事务需要知道那些?办理条件与相关材料有哪些?详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我省常住户口居民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

2、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照两张(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5、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6、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办事流程:

1、申请人须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可由监护人或委托人代为申请。

3、在同一受理部门,持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港澳其他签注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4、申请表请用蓝黑、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办理期限:1、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15个工作日内;

2、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内;

3、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6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五、领证方式: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和身份证来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直接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宁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办证指南、办理点地址电话、续签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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