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变更办理流程
导语 本文将介绍宁德市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和变更办理的流程。了解这些流程将帮助您更好地管理个人财务和房屋贷款事宜,详见正文。
一、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办处室: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法定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3-2290267
权责清单: 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变更
中介服务:无
结果领取方式: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邮递送达结果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备注):
1.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的;
2.委托还款账户发生变化的;
3.新增或减少申请人的;
4.委托还贷种类变更的。
二、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2*贷款合同变更后的约定还款卡
3*《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还贷变更(终止)申请》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说明:收取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证照共享而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1.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
2.能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电子文件共享的申报材料减免提交,需纸质存档的由窗口自行打印。
3.减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在收件时,经办事群众同意,将其身份证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电子证照库后打印生成复印件,并供后续办事使用。群众后续在办理其他事项时无需重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窗口人员通过电子证照库获取打印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公积金账户状态是否正常、贷款的还款当前是否逾期;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2.决定
(1)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公积金账户状态是否正常、贷款的还款当前是否逾期;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事项清单的要求,真实完整;
(3)系统录入是否准确、完整。
3.窗口办理: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层133-138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
(3)交通指引:乘坐18路、20路、6路、9路公交车至市政府站下车后,往市政府大楼后侧步行200米。
4.网上办理: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5.收费情况:
不收费
6.常见问题: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签约“逐月冲还贷”?
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