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新规 工业园区企业可建公租房

导语 近日,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出台新规,着力解决企业员工住房用地,工业园区可以集中建设员工公寓,或是建设一定比例的公租房。

  “如果以后真的会给我们员工多建公寓或者公租房的话,那我们就不用到外面花钱租房子了。”近日,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出台新规,着力解决企业员工住房用地,工业园区可以集中建设员工公寓,或是建设一定比例的公租房。对于这一政策的落实,在福安市某电机企业工作的小李充满期待。

  鼓励园区企业建设公寓和公租房

  小李去年大学刚毕业,照他的话说,目前还处于“起步期”,自然希望可以得到一份包吃包住的工作,以节约开销。“可当我向公司提出能否分配间宿舍时,却被告知已经住满了。”无奈之下,小李只能自己花钱到外面租房子住。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我市的一些企业中,员工多少都存在着跟小李一样的住宿困扰。如何为员工安好“家”,也成了企业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转变服务方式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很重要的一项,便是将眼光投向了着力解决企业员工住房用地上。

  意见中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员工公寓。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按照园区规划布局,可将工业项目用地中的7%生活办公配套用地的一部分进行统筹,集中建设员工公寓,统筹安排给入驻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员工居住。园区可根据企业产生的效益、是否属劳动密集型等因素提供住房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租金。对于员工较多的企业,可根据规划要求,或整合相邻的工业企业,按不超过工业项目用地中的7%配套自行建设员工公寓。此外,工业园区还可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居住。

  优先保障企业工业用地

  在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的多项举措中,除了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解决企业员工住房用地外,还包括全力保障工业项目用地。

  意见提出,申请工业用地的,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给予安排,确保工业企业用地需要。工业园区可先建设一些标准厂房,供急需用地的工业项目和小微工业企业使用。

  工业企业用地出让价可按成本价优惠提供。对鼓励类的工业项目且用地节约集约的,可按国家颁布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作为招拍挂出让底价,但不能低于成本价。

  工业企业在原址增资扩建或搬迁置换用地的,可按协议方式出让土地。鼓励企业往工业园区内搬迁,对符合“退二进三”“退城入园”“三旧”改造的工业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对现有工业企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加收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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